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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苔菉旅游客运站EPC+O(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监理)(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BFZB(Z)2024-027-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江县苔菉旅游客运站EPC+O(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监理重新招标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3]A120006号准建  福州连江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企业自筹 福州连江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备招标条件监理进行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连江县苔菉镇茭南村平流尾地质公园路口  

2.2工程建设规模: 拆除原苔菉客运站旧楼,并在原址上新建一个苔菉旅游客运站。新建的苔菉旅游客运站项目用地面积为9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3.7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460.1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73.5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18.83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拆除原苔菉客运站旧楼,并在原址上新建一个苔菉旅游客运站。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主体、装修装饰、站牌与标识导示、给排水、消防、电气与电梯、通风与空调、高低压变配电、弱电智能化、室外围墙与大门及护坡、室外地面硬化管沟、化粪池与绿化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4386291.00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126720.00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0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和其拟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下

3.6.1投标人近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少监理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6.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3.6.3本招标文件中“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房屋建筑工程中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别,等级为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7.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318日至2024320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持报名表(加盖公章)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实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自带现金,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4.1. 现场购买:自备现金,携带营业执照或投标报名信息表(加盖公章),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

4.2. 邮件购买: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投标报名信息表”(加盖公章)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机构邮箱1217143@qq.com,招标代理机构机构收到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

4.3. 报名表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人地址、收件人(招标文件、发票、中标通知书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均按此地址邮寄)、开票信息(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2810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通过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fjpg.cn/)、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debtcollectorabuse.com)、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eship.com)的网站上通知,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连江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敖江镇丹凤东路61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355944333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

联系人:高小姐      

电话: 0591-83052572  

电子信箱:1217143@qq.com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中标服务费账户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方圆分理处

帐    号:1402 0237 0910 0006 359